
| 2025年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 | |||||||
| 单位名称 | 案件名称 | 处罚依据 | 违法事实 | 行政处罚决定、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、其他处理情况 |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| 行政处罚机关 |
| 兴隆台区北木造型沙龙店 | 兴隆台区北木造型沙龙店未按照卫生标准、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、微小气候、公共场所的毛巾、剪子、推子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| 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;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;《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》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。 | 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、第五项;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 | 警告;罚款人民币1000元 | 盘兴卫公罚[2025]006号 | 2025年9月9日 |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|